一、指導思想
以經濟新常態下國家促進產教深度融合的戰略部署及公司發展改革形勢之需求為導向,根據《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發改社會﹝2019﹞590號)及《關于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社會﹝2019﹞934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思想指導,制訂公司本規劃。
二、整體目標
通過實施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方案,保持公司在產品研發、項目管理、品牌推廣、人才隊伍、營銷客服等方面的行業領先地位,推進有關方面的優勢發展。
三、主要措施
(一)工作體系建設
公司成立專門的產教融合建設培育部門,從高層、總監、技術、財務、人力資源等各類崗位均全面參與建設培育工作,制定建設培育方針戰略目標,根據國家和省市的產教融合相關政策,制定《湖南強智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產教融合建設培育管理實施辦法》、、《湖南強智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產教融合建設培育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等制度。一是強化產教融合對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二是優化產教融合的建設培育質量。三是提高企業對產教融合成果的運用能力。四是拓展產教融合服務范疇。
(二)工作制度建設
1、收集并建立產教融合建設培育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清單。
3、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產教融合制度,提高企業自身的產教融合運用能力。
4、將企業產教融合建設培育制度納入到企業管理體系與制度之中。
4、在企業文化體系培訓中融入產教融合建設培育相關的培訓,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產教融合觀念。
5、編制企業產教融合建設培育培訓實施方案。
6、編制企業產教融合建設培育獎罰管理辦法。
(三)有效推進舉措
1、設立產教融合建設培育激勵制度,給予物質獎勵和榮譽稱號。
2、在評優評先中重點考慮在產教融合建設培育中有貢獻的人員。
3、薪酬調整和職務晉升辦法中明確有產教融合工作的各項指標。
4、在承擔科研項目和職稱的時候,必須有產教融合工作的指標要求。
四、強智科技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礎情況
1、公司2019年10月和長沙職業技術學院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探索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新模式,探索建立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雙主體育人的長效機制,公司在資本、設施設備、技術實踐應用、知識體系、管理等各方面進行有效投入,我公司作為牽頭單位,已納入2019年湖南省現代學徒制項目試點范疇。(一)工作體系建設
公司成立專門的產教融合建設培育部門,從高層、總監、技術、財務、人力資源等各類崗位均全面參與建設培育工作,制定建設培育方針戰略目標,根據國家和省市的產教融合相關政策,制定《湖南強智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產教融合建設培育管理實施辦法》、、《湖南強智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產教融合建設培育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等制度。一是強化產教融合對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二是優化產教融合的建設培育質量。三是提高企業對產教融合成果的運用能力。四是拓展產教融合服務范疇。
(二)工作制度建設
1、收集并建立產教融合建設培育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清單。
3、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產教融合制度,提高企業自身的產教融合運用能力。
4、將企業產教融合建設培育制度納入到企業管理體系與制度之中。
4、在企業文化體系培訓中融入產教融合建設培育相關的培訓,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產教融合觀念。
5、編制企業產教融合建設培育培訓實施方案。
6、編制企業產教融合建設培育獎罰管理辦法。
(三)有效推進舉措
1、設立產教融合建設培育激勵制度,給予物質獎勵和榮譽稱號。
2、在評優評先中重點考慮在產教融合建設培育中有貢獻的人員。
3、薪酬調整和職務晉升辦法中明確有產教融合工作的各項指標。
4、在承擔科研項目和職稱的時候,必須有產教融合工作的指標要求。
四、強智科技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礎情況
2、公司2019年7月和南華大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在人才培養、大數據技術、軟件可靠性測試等方面開展合作,聯合共建基于人臉識別的人工智能大數據實驗室。
3、公司2018年10月和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在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校企協同發展、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開展合作,共建實習實訓基地。
五、實施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之主要對象
湖南強智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一向重視和湖南省內外院校的合作與交流,重視人才對公司發展的價值。近10年,每年均安排到全國相關院校的宣講招聘,從未間斷;并與相關院校開展有關項目的合作;公司有良好的口碑和校企合作基礎。
在原有之合作基礎上,規劃更加精準的分類型、分地域校企合作戰略。實施“3+3+6”校企合作計劃,即重點對接長沙市內3所、湖南省內3所、全國6所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院校,持續開展人才培養、人才選拔、項目合作等業務。
湖南強智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一向重視和湖南省內外院校的合作與交流,重視人才對公司發展的價值。近10年,每年均安排到全國相關院校的宣講招聘,從未間斷;并與相關院校開展有關項目的合作;公司有良好的口碑和校企合作基礎。
在原有之合作基礎上,規劃更加精準的分類型、分地域校企合作戰略。實施“3+3+6”校企合作計劃,即重點對接長沙市內3所、湖南省內3所、全國6所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院校,持續開展人才培養、人才選拔、項目合作等業務。
六、實施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之主要內容
(一) 共建產教融合實訓平臺
校企雙方聯合共建產教融合實訓平臺,依托平臺開展聯合辦學、課程改革、師資培訓以及其他校企合作項目。
(二)共同培養人才
1.校企雙方共同研討申請專業招生計劃。專業可在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和人工智能和機器人工程選擇確定。
2.校企雙方以嵌入式聯合辦學方式共同進行專業建設。雙方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計劃。
3.根據院校需要,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院校可組織一定數量的計算機相關專業學生為企業定向培養,組建“冠名班”,并根據企業需要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計劃。
(一) 共建產教融合實訓平臺
校企雙方聯合共建產教融合實訓平臺,依托平臺開展聯合辦學、課程改革、師資培訓以及其他校企合作項目。
(二)共同培養人才
1.校企雙方共同研討申請專業招生計劃。專業可在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和人工智能和機器人工程選擇確定。
2.校企雙方以嵌入式聯合辦學方式共同進行專業建設。雙方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計劃。
3.根據院校需要,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院校可組織一定數量的計算機相關專業學生為企業定向培養,組建“冠名班”,并根據企業需要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計劃。
(三)共同培養教師
1.企業選派管理與技術人員擔任院校兼職教師,參與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舉辦企業文化和技術講座,擔任專業課程教學任務。
2.學校選派專業教師參加企業的師資培養,參與企業技術開發。
3.企業負責對專業教師進行專業實踐能力培訓與指導。
1.企業選派管理與技術人員擔任院校兼職教師,參與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舉辦企業文化和技術講座,擔任專業課程教學任務。
2.學校選派專業教師參加企業的師資培養,參與企業技術開發。
3.企業負責對專業教師進行專業實踐能力培訓與指導。
(四)教學、科研及產學合作
1.院校聘請企業相關專業的中高層領導為本校客座實訓指導專家,進行企業文化與IT培訓的系列講座,并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2.企業聘請院校高層(院領導)擔任乙方企業發展顧問,并定期進行系列講座。
3.校企合作雙方進行各種類型、各個層次的科技項目研究開發。
(五)共建實習實訓中心
1.院校在企業掛牌設立“XXX院校XXX專業校外實訓就業中心“,企業在院校掛牌設立“智能軟件人才培養中心”。雙方均同意在對外發布信息中使用共建中心的名稱,并開展管理、實習、培訓、科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2.作為院校的校外實訓、就業基地,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校企合作的畢業生;院校每年邀請企業參校內畢業生供需洽談會,優先為企業輸送符合企業需求的優秀學生。
1.院校聘請企業相關專業的中高層領導為本校客座實訓指導專家,進行企業文化與IT培訓的系列講座,并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2.企業聘請院校高層(院領導)擔任乙方企業發展顧問,并定期進行系列講座。
3.校企合作雙方進行各種類型、各個層次的科技項目研究開發。
(五)共建實習實訓中心
1.院校在企業掛牌設立“XXX院校XXX專業校外實訓就業中心“,企業在院校掛牌設立“智能軟件人才培養中心”。雙方均同意在對外發布信息中使用共建中心的名稱,并開展管理、實習、培訓、科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2.作為院校的校外實訓、就業基地,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校企合作的畢業生;院校每年邀請企業參校內畢業生供需洽談會,優先為企業輸送符合企業需求的優秀學生。
七、組織、保障與激勵
(1)組織。實施中相關合作項目,由公司相關方具體業務部門負責對接院校開展,雙方均需確定聯絡人,由聯絡人負責溝通及落實工作。
(2)保障。公司開展各種類型的校企合作工作,均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校企雙方之規定,在法律及規定框架內開展實施,遇到爭議及分歧須相關方應協調或按照法律及規定處理;根據具體合作項目需逐一約定細節。根據校企相關方邀約情況,主要受益方提供合作工作開展的經費保障。
(3)激勵。對于精準合作院校,根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之實效,給予項目、榮譽、物質、人才選聘等方面的激勵。
(1)組織。實施中相關合作項目,由公司相關方具體業務部門負責對接院校開展,雙方均需確定聯絡人,由聯絡人負責溝通及落實工作。
(2)保障。公司開展各種類型的校企合作工作,均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校企雙方之規定,在法律及規定框架內開展實施,遇到爭議及分歧須相關方應協調或按照法律及規定處理;根據具體合作項目需逐一約定細節。根據校企相關方邀約情況,主要受益方提供合作工作開展的經費保障。
(3)激勵。對于精準合作院校,根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之實效,給予項目、榮譽、物質、人才選聘等方面的激勵。